POS機為什么總是漲價,個人POS機一直漲價什么原因?POS
近一段時間,POS機費率上漲的消息在支付行業不脛而走。
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POS機費率上漲并非稀罕事。但近一段時間的費率漲幅,卻比較少見。
本輪上漲的主要是個人使用的POS機,大部分商戶使用的POS機費率仍維持在0.6%左右。
在個人POS機費率上漲的另一面,也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市場上目前仍存在部分個人使用POS機來進行信用卡套現。個人POS機的合法邊界又在哪里?
所謂的POS機費率,指POS機刷卡手續費費率,主要由收單服務費費率、發卡行服務費費率和網絡服務費費率構成。
2016年3月,發改委和央行發布了《關于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對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進行了調整,于2016年9月6日正式實施,因此被業內稱為“96費改”。調整后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項目及費率為:
收單服務費由收單機構向商戶收取,實行市場調節價;
發卡行服務費由發卡機構向收單機構收取,其中借記卡不高于0.35%(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貸記卡不高于0.45%;
網絡服務費由銀行卡清算機構分別向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收取,兩者均不高于0.0325%(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3.25元)。
對于本輪POS機費率上漲,每經記者從多位POS機代理處獲悉,POS機費率上漲在業內并不罕見,但近一段時間的漲價幅度,還是讓人覺得“沒有按常規出牌”。
來自浙江省的POS機代理鄭一雄(化名)表示,8月中旬以后有十幾家品牌的POS機費率漲了,漲至1%、1.3%或1.5%等水平。
費率上漲其實是行業的常態。不過,本輪的漲價,他認為是“非常規性的”。
“常規調價是因為支付公司前期貼錢了。比如說拿機子100塊錢,裝完之后就獎你300塊,相當于這臺機子你凈賺了200塊。在這種情況下,支付公司后來肯定要漲回成本,一般就會漲個3~8塊。”他繼續補充說,“我說的非常規調價,就是上個月好多都漲到了(每一萬元收取手續費)150元甚至200元。”
記者了解到,部分用戶的POS機并非直接從支付公司購買,而是通過代理商渠道獲得。每經記者了解到,部分代理對下級的POS機費率有一定的調價權限。
值得注意的是,每經記者了解到,本輪POS機費率上漲的對象主要是個人用戶,而非有營業執照的真實商戶。
浙江代理鄭一雄告訴每經記者,漲費率的主要是個人用的POS機,商戶用的POS機費率是基本不變的。“用營業執照辦的那種不漲。”他說。
令人不解的是,不少POS機代理曾向每經記者表示,將老POS機換成相同品牌的新POS機,費率會恢復到漲價前的水平。
此外,不少POS機代理向記者表示,POS機用戶被“偷漲”費率的現象也不少見。
每每提到個人POS機業務,利用POS機進行信用卡“套現”總是會被提及。
某不具名律師也向記者表示,市面上確實存在部分個人非法使用POS機用于信用卡“倒卡”。
所謂“信用卡倒卡”,指的是利用多張銀行信用卡在中間往返,倒著在相互之間進行還貸,從而減輕還款壓力。它的實質也就是利用POS機等專用工具來實現刷卡套現,用最低的服務費將錢套出去償還銀行的欠款。
所謂259號文,指的是《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其中“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管理”提到,1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
而五要素對應指的是,收單機構應當建立銀行卡受理終端序列號與收單機構代碼、特約商戶編碼、特約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特約商戶收單結算賬戶、銀行卡受理終端布放地理位置的關聯對應關系,在辦理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時將相關信息報送至清算機構,并確保該關聯對應關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王蓬博補充:“對個人來講,起碼得是個體工商戶,持有營業執照,有正常的消費場景,你才能夠正常地去申請辦理POS機。”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每經記者注意到,重慶法院網給披露了一則有關個人違規使用POS機案件判決。案情顯示,原告將其持有的信用卡提供給被告,由被告用其自帶的POS機分別刷取至自己的銀行賬戶,被告于當日從其賬戶轉款用于償還他人債務。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還款,被原告訴至法院。
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利用其自帶的POS機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將原告持有的信用卡刷取進入被告的賬戶獲取借款。依照相關規定,原告明知利用POS機套現的行為非法而仍然為之,其給付目的不具有合法性,故原告請求被告償還借款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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