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期待CCER交易重啟
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以下簡稱“CCER”)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
今年以來,一系列與CCER相關的信息屢屢出現,引發業內人士猜測:CCER市場或將盡快重啟。
1月5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將積極組建中國雄安綠色交易所,推動北京與雄安聯合爭取設立國家級CCER交易市場;7月13日,生態環境部召開全國碳市場建設工作會議,明確表示將加快建立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推進國家公園建設若干財政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鼓勵將符合條件的碳匯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
作為一種碳抵消機制,CCER與碳排放權交易機制一樣,是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碳減排政策工具。CCER體系起步于2012年3月,我國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支持對可再生能源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經核證后的減排量可進入市場交易。
但是,因《暫行辦法》施行過程中存在著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量小、個別項目不夠規范等問題,2017年3月,有關部門表示該《暫行辦法》需要修訂,于是與CCER相關的五個重要事項暫緩申報至今。不過,根據中國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數據,在CCER運行的五年來,共計有2000余個CCER項目被開發,其中完成項目備案的有1047個,完成減排量備案的有247個,累計完成減排量備案的CCER為4980萬噸。同時,根據全國碳市場交易規定,認證排放量的5%可通過CCER抵消,因此CCER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也發揮了重要的抵消機制作用。數據顯示,在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中,北京綠色交易所已經為全國450多家電廠提供了CCER交易服務,完成1850萬噸CCER交易量,交易額6.71億元。
另一面,由于市場供給不足及排放監管的收緊,碳排放密集型行業對于CCER的需求攀升,直接導致CCER近期價格上漲。根據復旦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公布的復旦碳價指數,7月全國碳市場履約使用CCER的買入價格預期為61.27元/噸,賣出價格預期為65.40元/噸,中間價為63.33元/噸;對比而言,6月CCER的買入價格預期為57.83元/噸,賣出價格預期為61.00元/噸,中間價為59.42元/噸。
因此,市場對CCER重啟有了更多期待。誠如多位專家所說,重啟CCER,將有效激活國內碳市場的活躍度,通過引入更加市場化的專業機構參與,共同完善國內碳市場交易體系的建設,助力“雙碳”目標的達成。對于金融市場而言,參考發達市場的經驗,CCER在日后作為金融資產的屬性會增強,其作為期貨交易,可以支持更多的金融衍生品的開發,這有助于提高碳市場的流動性、市場性和交易積極性,為市場提供公開持續和透明的價格,對于現貨市場交易會是重要的補充環節。
不過,目前我國碳市場的交易活躍度和金融化程度較低,待相關的制度規則、核算標準等尚需逐漸完善。
例如碳數據質量問題,目前對于碳排放數據的認證、審核與報告能力仍存在一定質疑,政府也通過行政手段對碳排放數據進行嚴查。這些都將成為制約CCER市場啟動的因素。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