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不斷完善中小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貸款
廣東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裴光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在銀保監會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廣東銀保監局堅持把完善中小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作為推動廣東銀行業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中之重,推進轄內168家中小銀行保險法人機構深化治理結構改革,培育良好企業治理文化,夯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一)一以貫之,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一以貫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也必須一以貫之。廣東銀保監局黨委始終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不斷深化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有機融合。制定支持配合轄內中小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建立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融合情況監管檔案,督導轄內中小銀行法人機構全部落實黨組織“應建盡建”、黨建入章、“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重大事項黨組織前置研究。充分發揮黨建對公司治理的促進作用,將黨建引領業務發展情況作為對農商行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地方黨委免去存在內部人控制問題的某城商行黨委書記,為該行改革化險掃清障礙、奠定基礎。強化紀檢監察聯動,累計向有關黨組織通報機構黨員行政處罰信息49人次,督促機構黨委以全面從嚴治黨提升公司治理質效。加強清廉金融文化建設,開展主要負責人年度合規述職述廉,涵養風清氣正的金融系統生態。
(二)攻堅克難,推進中小法人機構防范化解風險能力顯著提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風險的有準備之戰,也要打好化險為夷、轉危為機的戰略主動戰。廣東銀保監局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銀保監會的部署,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以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為重點,推動轄內重點機構改革化險取得階段性成效。針對國務院掛牌督辦的重點關注城商行,主動排雷精準拆彈,派出精干力量全面清查整肅該行公司治理等方面問題,推動該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引入省屬國企進行戰略重組,通過“注資、注制、注智”相結合,化解金融風險與打擊金融犯罪相貫通,完成115億元增資擴股和289億元問題資產剝離,使該行一舉“脫險摘帽”。引領轄內農合機構改革向縱深推進,在已完成29家高風險農合機構風險處置、全面完成農信社改制組建農商行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農合機構體制機制改革,支持優質農商行兼并重組高風險農商行,積極探索以治理領域改革推動風險化解的廣東經驗。
(三)標本兼治,持續優化股東股權及治理結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為資本設置“紅綠燈”,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防止資本野蠻生長。廣東銀保監局突出重點,一手抓亂象整治“治標”,嚴防內部人控制和外部人操縱;一手抓機制建設“治本”,夯實治理基礎,實現轄內中小銀行保險機構股權和內部治理機制持續優化。嚴防資本無序擴張,嚴把股東準入關,嚴格審查股東資質和入股資金來源,實現股權100%托管應確盡確,提高股權信息透明度。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對存在資本不實、股東不實、違規關聯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機構從嚴處罰,對違規入股、套取機構資金的股東堅決采取限制權利、責令轉讓股權等監管措施,同時引導機構及時清退不合格股東、引入戰略投資者、優化治理結構。組織開展董監高履職評估,指導機構強化評估結果運用,對不合格或不當履職的董監高予以追責撤換,督導機構建立健全科學合規的績效考核機制,落實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四)堅守定位,引領回歸本源重塑企業文化。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次會議指出,支持引導地方金融機構專注主業,立足本地,回歸本源,樹立穩健發展理念。廣東銀保監局指導中小銀行保險機構科學設定戰略發展規劃,堅守支農支小、服務地方的初心和定位,通過不斷增強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推動實現實體經濟與銀行業保險業同步高質量發展。聚焦新市民需求精準發力,圍繞新市民創業、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加大金融供給,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把堅守市場定位融入治理機制、戰略制定、經營決策和績效考核全流程,加大小微企業金融紓困力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轄內中小銀行以不足全轄三成的資產規模貢獻了超三成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超六成普惠型涉農貸款,為服務“三農”、服務小微、服務廣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盡管轄內中小銀行保險機構改革發展取得初步成效,但必須清醒認識到,面對疫情和經濟下行壓力雙重疊加帶來的困難與問題,以及粵港澳大灣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整體水平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一是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聚合作用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機構對黨建和公司治理融合的必要性認識還不到位,沒有準確找到黨建工作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
二是股權結構股東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部分“小散弱”民營企業股東不重視行使股東權利,存在財務投資趨利心態,履行職責意愿不強,難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三是治理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優化。如有的董事擔當意識、履職意識不強;有的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監事會獨立性不足,監督作用難以發揮;有的機構存在考核短期化現象,滋生道德風險和逆向激勵。
四是戰略規劃能力有待提升。有的戰略定位不夠清晰,聚焦主業不夠;有的缺乏全局性、前瞻性戰略規劃。如何更好地探索數字化轉型、發展綠色金融、投身“雙區”建設,是當前轄內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面臨的重大課題。
完善公司治理永遠在路上。廣東銀行業保險業將堅決貫徹落實銀保監會各項工作部署,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持續深化中小銀行保險機構治理改革,不斷健全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一)堅持黨的領導,確保公司治理建設保持正確方向。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具體途徑和方式,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著力構建“黨委領導、董事會戰略決策、高管層執行落實、監事會依法監督”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組織運行機制。
(二)持續優化股權,確保資本規范有序運行。按照“適度集中、有效制衡”的原則,指引中小銀行保險機構優化股權結構。加強對股東的穿透監管,堅決糾正違規關聯交易,把防止資本野蠻生長與推動資本有序發展結合起來,夯實治理基礎。
(三)優化治理體系,夯實中小法人機構高質量發展基礎。加強“三會一層”建設,努力補齊董事、監事履職“短板”,引導中小銀行借助商業銀行高管人才庫以市場化方式選聘董監高人員,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和嚴密的失職問責制度,促進各治理主體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治理質效。
(四)聚焦主責主業,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質效。督促中小法人機構將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公司治理的根本出發點,圍繞“三新一高”要求,完善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抓住“雙區”建設重大機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改革創新開啟新征程,譜寫廣東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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