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類規范
2010-08-01
地名類詞條編寫規范
1、內容不求多,要求精,簡單明確,可讀性強的詞條才是高分高質量的詞條。2、要注意內容邏輯性,要依照歷史、地理、氣候、環境、資源、經濟、交通、行政區劃、旅游、政治、文化、教育的順序,從以上方面簡介即可。每個目錄的內容必須突出當地特色,無明顯特色和價值的目錄可以不添加,不要添加大篇幅贅述內容。
3、圖片要與內容密切相關,要能夠反映當地地方特色,不相關或不能直白反映地方特色的圖片不要加。
4、參考資料不僅要格式規范,而且要能夠證明資料來源,如參考資料反映不了詞條內容,即不能證明詞條內容的價值。
5、注意詞條的可讀性,如果有大段內容,盡量用小標題等形式,理清脈絡。
地名類詞條編寫易犯的錯誤
1、內容過多,羅嗦。一句話能說清楚的事,就不要說十句。2、黨建、招商、經濟類的目錄內容過多。不要照抄照搬新聞、公文,不要羅列數據。數據性的內容不是不可以有,但要簡明,要能反映當地特點,沒有說服力和代表性的數據不要寫。
3、圖片要與詞條,乃至所在目錄的內容密切相關。注釋要清楚明白,不能代表當地特色的圖片,不要添加。
4、惡意非法內容: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挑起民族、種族、宗教、地域等爭端,提交含有色情、暴力、恐怖、詐騙等惡意非法內容。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