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某水利工程施工項目 , 項目法人依據 《 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 , 與施工單位簽訂
案例 2
某水利工程施工項目 , 項目法人依據 《 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 , 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 。 招標文件中的工期為 270 天 , 協議書中的工期為 242 天 。 施工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 1 :施工單位在按監理單位簽發的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前,發現某部位鋼筋混凝土澆筑要求與相關規范規定不一致 , 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建議并附變更方案 ; 設計單位審核后認為施工單位的建議正確,方案合理,向施工單位發出了設計修改文件。
事件 2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監理單位的書面指示,施工單位進行了跨河公路橋基礎破碎巖石開挖,但公路橋報價清單中無此項內容。主體工程報價清單中有以下單價:
(1) 混凝土壩 A :砂卵石、巖石地基開挖 80 元/ m 3 ; B :基礎處理 90 元/ m 3 。
(2) 土石壩 C :砂卵石、巖石地基開挖 60 元/ m 3 ; D :基礎處理 70 元/ m 3 。
事件 3 :施工單位經監理單位批準后對基礎進行了混凝土覆蓋。在下一倉澆筑準備時,監理單位對已覆蓋的基礎質量有疑問 , 指示施工單位剝離已澆混凝土并重新檢驗 , 檢測結果表明,基礎質量不合格。施工單位按要求進行返工處理并承擔了相應施工費用 , 但提出了檢驗費用支付申請和因此次檢驗影響進度的工期索賠。
問題
1 .該工程的合同工期應為多少天 ? 為什么 ?
2 . 在事件 1 設計文件變更過程中 , 施工單位 、 設計單位的做法有無不妥之處 ? 說明理由 。
3 .在事件 2 中,如果從 4 個單價中選用的話,你認為哪一項單價最為合理 ? 說明理由 。
4 .在事件 3 中,施工單位的檢驗費用支付申請和工期索賠是否成立 ? 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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