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900萬元不能償還,乙公司幾次催要,甲公司均以無財產可供償
2021-07-13
問題:
[多選] 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900萬元不能償還,乙公司幾次催要,甲公司均以無財產可供償還 為由拒絕償還;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萬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也 不將丙公司訴至人民法院或申請仲裁,現該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乙公司遂向人 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 . 在訴訟中,丙公司對甲公司的抗辯,可以向乙公司主張
B . 乙公司應當將丙公司列為代位權訴訟中的被告
C . 乙公司應當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債權
D . 如果乙公司勝訴,甲公司應當承擔訴訟費用
正確答案:A,B,C
參考解析:(1)選項A: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2)選項B: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是原告,次債務人是被告,債務人為訴訟上的第 三人;(3)選項C: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權,危及債 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 債務人的債權;(4)選項D:在代位權訴訟中,如果債權人勝訴的,由次債務人承擔訴 訟費用,其他必要費用則由債務人承擔。
詞條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
(尤其在法律、醫學等領域),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