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21-04-25
哪些人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正確答案:按照《公司法》第147條的規定,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有經濟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過破產清算的企業的董事、廠長、經理,并對其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諺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韌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上述規定,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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