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及概述
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及概述
導語: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由四個基本的環節組成,即資格標準、考試制度、資格審核和繼續教育。下面是關于概述及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的相關內容。
第9章 概述及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
(資料圖片)
9.1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作》概述
9.1.1 宗旨
為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高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建立監控的銀行業企業文化和信用文化,維護銀行業良好信譽,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職業操守。
職業行為是指從業人員在具體工作崗位上履行特定崗位職責的行為。
職業操守是職業行為規范的總稱。
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并于2007年2月9日在全體會員大會上正式通過。
9.1.2 從業人員
本職業操守所稱銀行業從業人員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
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沒有直接的勞動合同關系,受有關機構派遣到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工作的人員,也應屬于銀行業從業人員范疇。此外,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一些業務外包給其他公司。它們也會委派相關技術和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工作,從廣義上講,這些被委派的人員也屬于銀行業從業人員范疇。
9.1.3 適用范圍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職業操守,并接受所在機構、銀行業自律組織、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本職業操守的監督者有: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銀行業自律組織、監督機構和社會公眾。
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是指從業人員供職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銀行業自律組織包括全國性銀行業自律組織和地方性銀行業自律組織。
監管機構既包括銀監會,也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行使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及其分支機構。
9.2 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
9.2.1 誠實信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以高標準職業道德規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
9.2.2 守法合規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以及所在機構的規章機構。
9.2.3 專業勝任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資格與能力。
9.2.4 勤勉盡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勤勉謹慎,對所在機構負有誠實信用義務,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所在機構商業信譽。
例題:王某大學畢業被錄取到一家商業銀行工作,她的專業是財政,但為了能夠到財務部門工作,她在填報新員工履歷表時有意將自己的專業填寫成“財務”,王某的做法違反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中的( B )。
A.守法合規
B.勤勉盡職
C.專業勝任
D.熟知業務
9.2.5 保護商業秘密與客戶隱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保守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保護客戶信息和隱私。
9.2.6 公平競爭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尊重同業人員,公平競爭,禁止商業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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